>>>救助标准
1、参加新农合或城居医保的0—14周岁(含14周岁)困难家庭白癜风患者,救助金额统一为2000—3000元;
2、14周岁以上,当地贫困大、中学生白癜风患者,救助金额统一为2000—3000元;
3、不属于上述情况,但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障的困难家庭白癜风患者,救助金额统一为1000—2000元;
4、没有参加各类医疗保障、贫困线以下的特困家庭白癜风患者,救助金额统一为3000—5000元;
5、特殊情况可放宽救助标准,较高救助可达10000元。
>>>申请流程
1、申请人需在完全理解《四川省慈善总会娠润白癜风专项基金申请须知》的前提下,向基金管委会或成都白癜风医学研究院附属医院(附属博润医院)提出求助申请,并提交资料;
2、提交资料内容有:申请人或患者家长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患者家庭户口簿和复印件、患者在成都白癜风医学研究院附属医院(附属博润医院)的诊断证明、患者家庭困难情况的证明和医药费结算票据等;
3、申请人填写的《“四川省慈善总会娠润白癜风专项基金”救助申请表》,此表可在官网下载或向基金管委会驻院办公室领取;
4、农村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城镇街道办事处以上行政机构出具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由县级或以上民政局、慈善总会核实盖章;
5、成都白癜风医学研究院附属医院(附属博润医院)出具的患者检查报告和病情诊断证明。
范德萨
>>>申请资格
1、 支持四川省慈善总会及其名下“四川省慈善总会娠润白癜风专项基金”的公益活动;
2、 生活贫困,处于当地贫困线以下的白癜风患者;
3、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白癜风患者;
4、 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的白癜风患者;
5、 对社会有特殊贡献的白癜风患者;
6、 地震灾区白癜风患者或家庭;
7、 因患病遭受歧视、导致不幸、需要救助的白癜风患者;
8、 热爱生活,品行良好的白癜风患者;